刊名:电子科技
曾用名:电子科技杂志
主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ISSN:1007-7820
CN:61-1291/TN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影响因子:0.568824
被引频次:33042
数据库收录:
美国剑桥科学文摘(2013);期刊分类:电子信息
原标题: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截至2020年8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并经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四方监管协议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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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无重大差异。以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为例,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甲方: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一和甲方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一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为甲方一的全资子公司,甲方一通过甲方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甲方一负责确保甲方二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电子科技》 网址: http://www.dzkjzz.cn/zonghexinwen/2020/0926/438.html